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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乙丙二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,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、乙无期徒刑、丙有期徒刑10年。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,甲和乙未上诉,检察院未抗诉。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?(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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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:军队文职人员招聘

科目:法学 (军队文职)(在线考试)

问题:

甲乙丙二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,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、乙无期徒刑、丙有期徒刑10年。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,甲和乙未上诉,检察院未抗诉。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?( )
A:可不开庭审理
B:认为没有必要的,甲可不再到庭
C:由于乙没有上诉,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
D: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,发回一审法院重审,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

答案:


解析:


相关标签:

法学(军队文职)     上诉     乙丙     乙未     抗诉     无期徒刑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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